最新公布!石家庄、保定任免多人!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通过,任命贾兆军为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其为代理主任。
现予公告。
2022年2月24日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4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方建坡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淑秀(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景彬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孙书旺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程振生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立红(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秀华(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免去:
方建坡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淑秀(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景彬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书旺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程振生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立红(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秀华(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李立惠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丽梅(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于彦军同志辞去赞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2月25日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赞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于彦军同志辞去赞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2022年2月25日
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兰科同志辞去赞皇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2月25日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赞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兰科同志辞去赞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2022年2月25日
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粒杰同志辞去赞皇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2月25日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赞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孙粒杰同志辞去赞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2022年2月25日
赞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2年2月25日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张万军同志赞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秦文喜同志赞皇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侯季祥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杜晓伟为赞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万军为赞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赵兰科为赞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粒杰为赞皇县统计局局长。
2022年2月25日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5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金科为保定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5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刘宪海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
刘玉婷(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5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付燕江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
武新雷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崔立周任保定市疾控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2月22日,保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会上宣布崔立周同志担任保定市疾控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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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滨、艺颖、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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